礦用本安型溫度監測分站滿足哪些安全標準
礦用本安型溫度監測分站的設計需要滿足一系列嚴格的安全標準和要求,以確保其在煤礦等爆炸性環境中的安全運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安全標準和要求:
一、本質安全要求
電路與火花控制:
系統或設備的電氣參數必須經過防爆檢驗單位的檢查和試驗,證明在正常狀態和故障狀態下產生的明火花不會點燃爆炸性混合物。
應采取隔離措施,防止本安系統與非本安系統在電路上產生直接連接。
安全火花電路用的連接導線應使用藍色,接線端子應有“i”標志。
溫度組別:
本質安全設備的溫度組別應按相關規定執行,以避免熱表面引起點燃。但需要注意的是,溫度組別不適用于關聯設備。
二、外殼防護等級
設備的外殼應采用不低于GB4208規定的IP54防護等級的隔爆外殼,以防止粉塵和水的侵入,確保設備在惡劣環境下的穩定運行。
三、電氣安全性能
設備應具有良好的電氣絕緣性能,以確保在潮濕、多塵等惡劣環境下不會發生電氣故障。
設備的電源電壓、電流等電氣參數應滿足相關標準和要求,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安全性。
四、防爆檢驗與認證
礦用本安型溫度監測分站必須經過國家授權的防爆檢驗機構的檢驗和認證,并取得相應的防爆合格證書。這是確保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和要求的必要步驟。
五、其他安全要求
工作環境條件:
設備應能在規定的溫度、濕度、大氣壓力等環境條件下正常工作。例如,環境溫度一般為0~40,相對濕度一般不超過95%(+25時)。
數據傳輸與通信:
設備應具有可靠的數據傳輸和通信功能,能夠將監測數據實時傳輸到地面中心站,以便管理人員進行實時監控和分析。
設備的通信接口和通信協議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以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故障自診斷與指示:
設備應具有故障自診斷功能,能夠自動檢測并指示出故障所在,方便維修人員快速定位并解決問題。
備用電源:
為了確保在電網停電的情況下仍能繼續監測,設備應配備有外接備用電源。這樣,即使主電源中斷,設備也能繼續工作一段時間,保障監測的連續性。